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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卫生健康局关于《罗湖区社区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听证报告的公示

来源:罗湖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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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听证会组织的基本情况

  为有序推进公众参与罗湖区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及《深圳市罗湖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则》的规定,深圳市罗湖区卫生健康局2020825日在罗湖政府在线发布了罗湖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召开<罗湖区社区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就听证会组织机关、听证目的、听证内容、听证人员的确定原则以及听证申请截止时间等事项进行了公布和说明,202094日发布了《罗湖区卫生健康局关于<罗湖区社区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参加人员的公告》,2020914日向听证参加人送达听证通知书和听证组指定通知。2020925日上午10:00,听证会如期在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4会议室召开,15听证参加人悉数到场。

  二、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及其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和《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罗湖区卫生健康局指定蔡国华(罗湖区司法局)、黎少军(罗湖区司法局)和张业宏(龙岗区卫生健康局)三人组成听证组进行听证,并由蔡国华担任首席听证人。

  《罗湖区社区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公告发布后,我局共收到8份听证申请,涵盖罗湖医院集团社管中心罗湖区慢性病防治院、罗湖区中医院、大望社康中心、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等。根据听证会公告中听证参加人的确定原则,依据申请人类别和申请时间顺序,综合确定听证参加人8人,分别为张景辉(深圳市罗湖区民政局)、张帆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蔡中文(深圳市医疗保障局罗湖分局)陈旭嘉(罗湖医院集团社管中心)陈晓敏(罗湖医院集团社管中心)王瑞(罗湖区慢性病防治院)、秦红山(罗湖区中医院)唐嘉诚(大望社康中心)

  三、听证会各方主要意见或者建议

  1.陈晓敏(罗湖医院集团社管中心):(1第七点提到100%社康中心医务人员参加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建议中医专业毕业专业技术人员除外。2主要目标中提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议修改为社康机构

  2.陈旭嘉(罗湖医院集团社管中心):建议:(1)清水河街道等未配套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自有物业的社康中心业务用房的,由城市更新规划部门规划医疗用地建设1处社区医院规模的街道级社康中心,以解决该片区公立医疗资源薄弱问题。新规划的社康中心建设任务需将街道办事处纳入考核。(2)在罗湖医院集团技能培训基地的基础上设立罗湖区全科-公卫-护理全科技能培训基地,全面提升家庭医生团队综合服务能力,探索与医学院校公卫学院共建基层公卫教学基地试点工作,探索社康公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机制。(3)建立平战结合的社康中心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队伍,发挥公共卫生医生在健康社区建设中的专业优势,逐步提高优秀公共卫生医生的福利待遇。(45年内1400平方米以上的一类社康中心100%创建深圳市优质社康中心或国家、省级优质社康中心。

  3.王瑞(罗湖区慢性病防治院):建议:(15点“加强社康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增加“建立公卫医师规范化培训机制和基地,提升公卫医师业务能力水平,提供公卫医师差异化职业发展规划”。2)第9点“强化医卫融合工作模式增加“组织社康机构医务人员参加心理方面的培训和知识、技能考核,以更好完成医卫融合中关于心理、睡眠健康处方的建设。”

  4.秦红山(罗湖区中医院):(1)关于加强社康机构人才队伍建设中“做好社康机构人才引进工作,力争每年新增全科医生30人”建议修改为:“做好社康机构人才引进工作,力争每年新增全科医生30人,其中中医专业的全科医生人数比例≥30%”。(2)关于提升社康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中“100%社康中心开设名中医工作室,中医专家进社康全覆盖”建议修改为:“100%社康中心开设名中医工作室(社康站除外),中医专家进社康全覆盖”。

  5.唐嘉诚(大望社康中心):社康服务能力提升除了社康机构提升本身能力外,需要有其它相关配套政策等支持。

  四、听证会各方争论的主要问题

  无相关争论的主要问题。

  对听证会各方意见的分析以及处理建议

  1.关于陈晓敏提出的意见:关于第(1)点不采纳,理由是:100%社康中心医务人员参加中医适宜技术培训,不要求取得证书,只要参加了相应培训就可以了。因此鼓励社康机构所有医务人员积极参加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关于第(2)点采纳。

  2.关于陈旭嘉提出的意见:(1)关于第1点意见,计划到2025年,我区通过城市更新、棚改项目配套、租赁、购买业务用房等共有12家建筑面积至少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区域社康中心,每个街道至少有1家区域社康中心。因此不采纳意见。关于将“新规划的社康中心建设任务需将街道办事处纳入考核”需与相关部门进一步沟通协调,暂不予采纳。

  (2)关于第23点意见:采纳。

  (3)关于第4点意见:部分采纳,并按照意见在《行动计划》增加以下内容:到2025年,60%以上建筑面积在1400平方米以上的一类社康中心创建深圳市优质社康中心或国家、省级优质社康中心。

  3.关于王瑞提出的意见:第1点意见采纳。第2点意见提到的“组织社康机构医务人员参加心理方面的培训和知识、技能考核”已包含在社康机构医务人员平时培训内容里,因此不再单独列出。

  4.关于秦红山提出的意见:采纳。

  5.关于唐嘉诚提出的意见:采纳,并增加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方面的内容。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相关内容。

  深圳市罗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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