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罗湖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关于发布深圳市事业单位2020年度人才紧缺岗位和特殊岗位目录的通知》(深人社发〔2020〕33号)及《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激励医务防疫人员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担当作为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20〕22号)等文件规定,区卫生健康局决定公开选聘3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罗湖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0年下半年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深人社规〔2019〕9号、深人社发〔2020〕33号)规定的职员应聘基本条件;
2.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关于报考专业。
(1)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一致;
(2)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2.关于年龄。
在《岗位表》“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
3.关于工作经历。
(1)岗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8年8月21日以前参加工作;
(2)要求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5年8月21日以前参加工作。
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非工作培训等不予计算。
4.招考相关资格截至2020年8月21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5年8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接受报名。
咨询电话:0755-25666779(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考生将以下材料发至指定电子邮箱,邮箱地址:lh_wjrs@szlh.gov.cn。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见附件2);
2.身份证或户籍本(扫描件);
3.提供学历证书(扫描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5.与职位要求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
6.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7.参加选聘职员承诺书(扫描件)
8.业绩、获奖等证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以上材料均提供本人签名的电子版或者扫描件,打包压缩件后发送到指定邮箱(大小控制在10MB以内,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姓名”)。
(二)资格初审。
由区卫生健康局与用人单位组成工作组,根据选聘岗位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及预评分。预评分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从职称、学历、工作经历、业绩、获奖情况等因素综合打分,按照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以预评分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试人选。如报名人数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将由用人单位采取直接考察的形式确定拟聘人选。
进入考试考察环节的人员名单将于2020年9月8日在深圳市罗湖政府在线网站(https://www.szlh.gov.cn/)公布。
三、考试考察
(一)方式和内容。考试的具体方式及内容另行通知。考察的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二)结果公布。
考试考察结束后,各岗位考试考察成绩在60分以上人员中依报考者的预评分及考试考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考试考察工作结束之后2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罗湖区电子政务网站公布。
四、体检、资格复审与公示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主管单位在30天内完成资格复审。
经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试考察、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深圳市罗湖区电子政务网站公示10天。
五、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向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申报办理调动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批准1年内未办理调动聘用手续的,考试考察成绩失效,取消其选聘资格。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聘用关系。
六、试用期
事业单位应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拟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试用期约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四)招考查询网址
深圳市罗湖政府在线网站(https://www.szlh.gov.cn/)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罗湖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
1.罗湖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0年下半年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2.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参加选聘职员承诺书.doc
深圳市罗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