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请详细告知中医馆或中医诊所的申办流程

来源:罗湖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18-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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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请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可提出申请: (1)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已取得成立的批准文件,营利性医疗机构已取得商事主体资格; (2)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 (3)医疗机构名称符合有关规定; (4)医疗机构负责人不具有《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5)申请血液透析中心或港澳服务提供者举办的独资医院、门诊部、诊所的,须取得广东省卫生计生委核发批准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二)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应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申请人应在复印件上签名确认与原件相符。 相关材料清单可至罗湖区卫生监督所网站—办证指南栏目下载相关材料及表格。如有疑问请咨询办证大厅窗口电话:24666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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