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罗湖区召开“医责险”在解决医疗纠纷中的作用研讨会

来源:罗湖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1-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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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有效化解医患矛盾,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罗湖区卫生健康局于420日下午举行了“医责险”在解决医疗纠纷中的作用研讨会,局领导蒋顺遂、行政审批和法制科及区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大队负责人、罗湖辖区民营医疗机构代表20余人参加了座谈。局领导蒋顺遂做了动员讲话,他希望参会的民营医疗机构代表畅所欲言,结合各自的实际需求,对保险公司提供的《罗湖区民营医疗机构统保产品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切实发挥保险和第三方调解机构在解决医患纠纷中的作用。同时要求各医疗机构依法依规经营,不断加强管理,提升服务。尽可能地减少和防范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的发生。保险公司代表对《罗湖区民营医疗机构统保产品方案》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并对民营医疗机构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对一些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回应和收集。第三方调解机构代表介绍了有关经验和做法。民营医疗机构代表也就医疗责任保险的有关问题和方案提出了各自的看法和要求,会议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鼓励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或者建立医疗风险基金,鼓励患者参加医疗意外保险。”接下来,罗湖区卫生健康局将进一步加强和保险公司、辖区民营医疗机构的沟通协调,在加强医政监督管理和严格执法的同时做好服务,切实推动罗湖辖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进一步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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