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辖区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和游泳场所负责人法律意识,规范游泳场所经营行为,5月8日,罗湖区卫生监督所联合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举办了“2019年度罗湖辖区游泳场馆安全生产动员培训大会”,辖区80余家游泳场所经营者、救生员及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共计200余人参加了培训。
会上,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江正首先着重对游泳场馆卫生安全管理提出要求,要求各游泳场馆在正式开放营业前,要确保做到卫生达标、设施俱全,功能完善、管理规范,不存在卫生安全隐患。接着,区卫生监督所监督员全面系统从《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进行了讲解,特别强调了如何加强经营场所、工作人员的卫生管理,严格对照规范要求做好清洗、消毒、水质检测等工作和开业前的卫生自查自纠工作,做到证件齐全,必须做到游泳池水循环净化和消毒设备、强制淋浴装置、强制浸脚池、水质自检等设施设备配置到位。会上还开展了游泳场所卫生知识及急救知识培训。
下一步,我所将根据工作安排,对全区游泳场所开展卫生监督专项监督检查及水质抽检工作,督促经营者加强对游泳场所卫生的管理,自觉执行各项卫生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保证泳池池水卫生质量,防止游泳场所传染病和危害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罗湖区卫生监督所 杨俊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