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罗湖区2019年3月困难家庭救助名单公示

来源:罗湖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9-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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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深圳市低收入居民救助办法》、《深圳市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深圳市罗湖区困难居民疾病救助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罗湖区民政局依据社会救助的受理权限,对1月申请困难救助的低收入家庭进行了审核,拟对符合救助条件的5户家庭进行救助。现将救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区民政局福利事务科反映。联系电话:0755-22185824

序号


           
街道/

社区

姓名

家庭基本情况

申请事项

审批部门

救助金额

1

笋岗

田心

李嘉欣

该家庭属我区的低保户,户籍人口二人。申请人因未满18岁,无工作能力,给家庭造成经济困难。依据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给予学费资助。

学费资助

笋岗街道办

3040元

2

南湖

罗湖

魏启跃

该家庭属我区的低保户,户籍人口一人。申请人身体残疾,给家庭造成困难。依据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

南湖街道办

3264元

3

清水河

坭岗

钟玲玉

该家庭属我区的低保户,户籍人口一人。申请人因身体患乳腺癌,高昂的治疗费给家庭造成经济困难。依据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

清水河街道办

3450元

4

东门

螺领

曾祺峰

该家庭属我区的低保户,户籍人口二人。申请人因疾病住院,给家庭造成经济困难。依据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给予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

东门街道办

2000元

5

东门

城东

罗鹤翔

该家庭属我区的低保边缘户,户籍人口三人。申请人生活困难,生病需长期服药治疗,无生活经济来源。依据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给予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

东门街道办

2000元

 

总计:

医疗救助

2户

6714

学费资助

1户

3040

临时救助

2户

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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