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罗湖区2019年7月困难家庭救助名单公示

来源:罗湖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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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深圳市低收入居民救助办法》、《深圳市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深圳市罗湖区困难居民疾病救助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罗湖区民政局依据社会救助的受理权限,对5月申请困难救助的低收入家庭进行了审核,拟对符合救助条件的6户家庭进行救助。现将救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区民政局福利事务科反映。联系电话:0755-22185824

序号


           
街道/

社区

姓名

家庭基本情况

申请事项

审批部门

救助金额

1

桂园

大塘龙

张兴生

该家庭属其他困难户,户籍人口三人。申请人因夫妻双方长期吃药,给家庭造成经济困难。依据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给予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

桂园街道办

6000元

2

翠竹

翠平

林子芸

该家庭属低保户,户籍人口一人。申请人因父母不在身边,读书费用昂贵,给家庭造成困难。依据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给予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

桂园街道办

6000元

3

东湖

金湖

郑少慧

该家庭属其他困难户,户籍人口二人。申请人患病,无收入来源,给家庭造成困难。依据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给予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

东湖街道办

4000元

4

清水河

坭岗

钟玲玉

该家庭属低保户,户籍人口一人。申请人因患乳腺癌多年,无经济来源。依据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

清水河街道办

862.72元

5

东门

花场

官银峰

该家庭属低保户,户籍人口四人。申请人因患重大疾病,需长期服药治疗无生活经济来源。依据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

东门街道办

5024元

6

翠竹

翠达

叶惠民

该家庭属低保户,户籍人口一人。申请人因患多种疾病,给家庭造成经济困难,依据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

翠竹街道办

1643元

总计:

临时救助

3户

16000元

 

医疗救助

3户

752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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