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低收入居民救助办法》、《深圳市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深圳市罗湖区困难居民疾病救助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罗湖区民政局依据社会救助的受理权限,对5月申请困难救助的低收入家庭进行了审核,拟对符合救助条件的6户家庭进行救助。现将救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区民政局福利事务科反映。联系电话:0755-22185824
序号 |
街道/
社区 | 姓名 | 家庭基本情况 | 申请事项 | 审批部门 | 救助金额 |
1 | 桂园 大塘龙 | 张兴生 | 该家庭属其他困难户,户籍人口三人。申请人因夫妻双方长期吃药,给家庭造成经济困难。依据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给予临时救助。 | 临时救助 | 桂园街道办 | 6000元 |
2 | 翠竹 翠平 | 林子芸 | 该家庭属低保户,户籍人口一人。申请人因父母不在身边,读书费用昂贵,给家庭造成困难。依据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给予临时救助。 | 临时救助 | 桂园街道办 | 6000元 |
3 | 东湖 金湖 | 郑少慧 | 该家庭属其他困难户,户籍人口二人。申请人患病,无收入来源,给家庭造成困难。依据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给予临时救助。 | 临时救助 | 东湖街道办 | 4000元 |
4 | 清水河 坭岗 | 钟玲玉 | 该家庭属低保户,户籍人口一人。申请人因患乳腺癌多年,无经济来源。依据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 医疗救助 | 清水河街道办 | 862.72元 |
5 | 东门 花场 | 官银峰 | 该家庭属低保户,户籍人口四人。申请人因患重大疾病,需长期服药治疗无生活经济来源。依据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 医疗救助 | 东门街道办 | 5024元 |
6 | 翠竹 翠达 | 叶惠民 | 该家庭属低保户,户籍人口一人。申请人因患多种疾病,给家庭造成经济困难,依据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 医疗救助 | 翠竹街道办 | 1643元 |
总计: | 临时救助 | 3户 | 16000元 |
| 医疗救助 | 3户 | 7529.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