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低收入居民救助办法》、《深圳市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深圳市罗湖区困难居民疾病救助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罗湖区民政局依据社会救助的受理权限,对5月申请困难救助的低收入家庭进行了审核,拟对符合救助条件的6户家庭进行救助。现将救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区民政局福利事务科反映。联系电话:0755-22185824。
本月临时救助共2户,救助资金共10500元;学费资助共4户,资助资金共16050元。
序号 | 街道/ 社区 | 姓名 | 家庭基本情况 | 申请事项 | 审批部门 | 救助金额 |
1 | 东湖 | 张林 | 该家庭属我区的其他困难户,因家庭经济收入问题,给家庭造成经济困难。依据深圳市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给予临时救助。 | 临时救助 | 东湖街道办 | 5000元 |
2 | 莲塘 | 徐如婧 | 该家庭属我区低保户,因家庭经济收入问题,给家庭造成经济困难。依据深圳市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给予学费资助。 | 学费资助 | 莲塘街道办 | 3600元 |
3 | 莲塘 | 王丽 | 该家庭属我区的低保户,因家庭经济收入问题,给家庭造成经济困难。依据深圳市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给予学费资助。 | 临时救助 | 莲塘街道办 | 5500元 |
4 | 笋岗 田贝 | 黄伟雄 | 该家庭属我区的低边户,因家庭经济收入问题,给家庭造成经济困难。依据深圳市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给予学费资助。 | 学费资助 | 笋岗街道办 | 3600元 |
5 | 东门 湖容 | 李卫国 | 该家庭属我区的低保户,因家庭经济收入问题,给家庭造成经济困难。依据深圳市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给予学费资助。 | 学费资助 | 东门街道办 | 3600元 |
9 | 黄贝 新秀 | 李忠祥 | 该家庭属我区的低边户,因家庭经济收入问题,给家庭造成经济困难。依据深圳市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给予学费资助。 | 学费资助 | 黄贝街道办 | 52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