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罗湖区2019年9月困难家庭救助名单公示

来源:罗湖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9-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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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深圳市低收入居民救助办法》、《深圳市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深圳市罗湖区困难居民疾病救助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罗湖区民政局依据社会救助的受理权限,对5月申请困难救助的低收入家庭进行了审核,拟对符合救助条件的6户家庭进行救助。现将救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区民政局福利事务科反映。联系电话:0755-22185824

  本月临时救助共2户,救助资金共10500元;学费资助共4户,资助资金共16050元。

   

序号

街道/

社区

姓名

家庭基本情况

申请事项

审批部门

救助金额

1

东湖

张林

该家庭属我区的其他困难户,因家庭经济收入问题,给家庭造成经济困难。依据深圳市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给予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

东湖街道办

5000

2

莲塘

徐如婧

该家庭属我区低保户,因家庭经济收入问题,给家庭造成经济困难。依据深圳市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给予学费资助。

学费资助

莲塘街道办

3600

3

莲塘

王丽

该家庭属我区的低保户,因家庭经济收入问题,给家庭造成经济困难。依据深圳市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给予学费资助。

临时救助

莲塘街道办

5500

4

笋岗

田贝

黄伟雄

该家庭属我区的低边户,因家庭经济收入问题,给家庭造成经济困难。依据深圳市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给予学费资助。

学费资助

笋岗街道办

3600

5

东门

湖容

李卫国

该家庭属我区的低保户,因家庭经济收入问题,给家庭造成经济困难。依据深圳市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给予学费资助。

学费资助

东门街道办

3600

9

黄贝

新秀

李忠祥

该家庭属我区的低边户,因家庭经济收入问题,给家庭造成经济困难。依据深圳市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给予学费资助。

学费资助

黄贝街道办

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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