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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食品安全法》《廣東省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的管理辦法》規定,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從業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並取得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簽發的《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
提示:依據總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14.1.1的規定,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是指清潔操作區(專間、專用操作區)內的加工製作及切菜、配菜、烹飪、傳菜、餐飲具清洗消毒的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