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有什么要求?

来源: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9-04

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一)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
(二)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三)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四)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五)易于清洁和消毒;
(六)避免阳光直射;
(七)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