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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教育局2022年及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有关事项通告

来源:罗湖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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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方便辖区家长提前准备学位申请材料,罗湖区于2022年2月20日发布了《罗湖区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学位申请的温馨提示》,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延长2023年以租房申请学位住房材料办理时限。受疫情影响,现对2023年以租房形式申请学位的住址住房证明材料日期要求进行调整,对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红本)初始发证日期及居住登记信息登记日期的要求时限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含当日)。

  二、根据市社保局相关规定,因疫情影响,2022年3月至6月未按时缴纳社保的,在申请学位时,计算社保缴费时长不作为断缴,补交视为正常缴纳。



罗湖区教育局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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