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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关于开展2024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罗湖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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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圳市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文件要求,依据有关标准对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类别与程度、身体状况、接受教育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等情况进行科学全面的评估,实施入学安置,确保每一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接受适合的教育,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2024年4月20日-21日

  二、评估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星园学校(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路94号)

  三、评估对象

  罗湖户籍2024年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及可能需要转介的随班就读在校生/休学生。

  四、评估程序

  (一)评估预约

  家长或监护人于4月15日前填写入学评估申请表(详见附表),并发送到电子邮箱1226927836@qq.com。预约咨询电话:25575712、22185705。

  (二)资格审核

  请家长或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2024年4月20日-21日(具体评估时间按电话/短信通知为准)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料审核。

  (三)适学能力评估

  请家长携带参加评估儿童少年,于2024年4月20日-21日来到指定地点,提前半小时签到,无故不来或迟到半小时以上,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评估机会。

  (四)反馈评估意见

  将于2024年5月6日前通过电话形式反馈评估安置意见。

  五、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明

  儿童出生证、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户口簿、二代身份证。

  (二)深圳市残疾人证

  (三)医院诊断证明

  学位申请人需持有市级医院出具的相关鉴定证明,医院检查评估资料以近二年内为准;

  (四)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红底)。

  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请家长按要求带好材料按时到现场核查并评估。

  六、温馨提示

  (一)在申请评估期间,请家长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请随时关注评估电话/短信通知,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区教育局和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

  (二)请带齐相关材料,且保持各项证明材料处于有效状态。监护人须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三)评估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星园学校(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路94号),学校车位有限,请绿色出行。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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