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特别感谢贵院,你们尽职尽责、耐心细致地调解,圆满帮我们解决了工资争议!”
7月29日,罗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收到来自辖区企业的一封感谢信,信中表达了对仲裁院的感激之情,并对工作人员严谨的工作态度、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予以高度赞扬。
原来,该公司的一名员工因工资、赔偿金等问题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协商未果,员工向罗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着“调解优先、以和为贵”的原则,承办仲裁员第一时间查阅卷宗,与案件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案情,做好调解准备。调解中,承办仲裁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耐心地释法说理。经过多轮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员工在签收调解书当天顺利拿到调解款,企业平稳化解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近年来,罗湖仲裁院坚决按照“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高度重视协商调解能力建设,实行“全流程调解”,有效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减少诉累。下一步,罗湖仲裁院将持续秉承“调解优先、全程调解、能调尽调”的工作原则,以热情、优质、规范、高效的服务态度,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