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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罗湖区人力资源局发布日期:2023-04-28

名 称:罗湖区留学人员创业补贴申请指引

文 号:

罗湖区留学人员创业补贴申请指引

来源: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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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吸引和扶持留学人员来我区创新创业,加大对海归创业人才和国际化人才的发展激励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海归人才、创业项目和创新团队给予补贴支持。

  一、支持事项

  对在罗湖区创新创业的留学人员企业,按照市级资助金额的50%的标准,给与最高50万元的创业补贴资助。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注册地为罗湖区,企业在罗湖依法纳税并纳入罗湖统计。

  2.在获得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资助12个月内提出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二)申请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2.获得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总决赛一、二、三等奖。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1

罗湖区留学人员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系统填报和原件盖章扫描上传(PDF版)

2

企业申报当月的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包括基本信息、许可经营信息、股东信息、成员信息4张表,可自行登录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商事登记簿查询”)

查询后下载上传(PDF版)

3

市财政部门的拨款凭证

原件扫描上传(PDF版)

4

留学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以永久性港澳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为准;赴港澳定居的内地居民(已注销内地户籍)以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为准;中国台湾地区居民以《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为准;外国国籍人士以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为准

原件扫描上传(PDF版)

5

申请单位的开户银行卡号

复印件描上传,注明开户支行,手写银行账号,单位盖章(PDF版)

6

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获得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总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获奖证书。

原件扫描上传(PDF版)

  四、申请方式

  (一)受理部门:罗湖区人力资源局,咨询电话:0755-25434833。

  (二)申请时间:全年

  (三)受理时间:6、9、12月集中受理。

  (四)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原则上30个工作日审核办结。

  五、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单位)登录罗湖企业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s://lhqf.szlh.org.cn/server)注册、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二)受理。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

  (三)审核。区人力资源局按规定对申请信息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审核决定前依法需要听证、调查、鉴定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超过60个工作日,且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四)公示。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事项,在罗湖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五)奖励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由区人力资源局发放奖励资金(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六、其他说明

  (一)本指引项目受人才引进培养目标调控,支持标准存在调整可能。

  (二)申请人提供的内地银行账户须为一类银行账户。

  (三)如遇申报系统等升级、维护,或系统比对后需要由后台人工再次核实资料,或申请人(申请单位)提交资料信息有误的,奖励发放将受到影响。

  (四)罗湖区“菁英人才”政策奖励补贴实行诚信承诺制申报。申请单位和被推荐人应对所填报信息、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申请单位和被推荐人所作出的书面承诺,受理机关有权进行信用监管和事后稽核,申请单位和被推荐人应配合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五)对申请单位和被推荐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奖励补贴发放部门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对已经发放奖励补贴的,由奖励补贴发放部门责令退还或予以追缴,并对其依照相关规定处理;5年内不再受理其有关“菁英人才”政策奖励补贴的申请。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申请单位(被推荐人)同一自然年度内同时符合“菁英人才”政策体系中多个领军人才奖励项目申报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仅限申报其中1个项目,不得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项目,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本指引涉及的“上一年度”指申请之日的上一个完整自然年度,同一申请单位每年仅限申报一次,有多个推荐人才奖励名额的,应同时提出申报,未同时申请或者未足额申请的,剩余名额则视为自动放弃。

  (八)本指引有效期为自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下一年度指引另行发布。

  (九)本指引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和咨询,咨询电话:0755-25434833。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55-25666543。

  附件:罗湖区留学人员创业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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