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国检珠宝职业培训学校向我局申请终止办学备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和《深圳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规范》第八项规定,该校符合终止办学条件,同意其终止办学。现就相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名称:深圳市罗湖区国检珠宝职业培训学校;
二、原办学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南路四号国检珠宝大厦8楼803、805、806、812;
三、办学许可证号:344030332100018;
四、法定代表人:钟锐;
五、办学范围:贵金属首饰与宝玉石检测员、首饰设计师、贵金属首饰制作工、珠宝首饰评估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