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鹏创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终止办学备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和《深圳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规范》第八项规定,该校符合终止办学条件,同意其终止办学。现就相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名称:深圳市鹏创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二、原办学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东门社区深南东路3038号合作金融大厦15C(13C);
三、办学许可证号:344030362500049;
四、法定代表人:魏刚;
五、办学范围:养老护理员。
特此公告。
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