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公共就业促进中心拟对莲塘档案室进行改造及搬迁,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的营业执照及其出具的载明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
2、经营范围包括装修工程相关资质;
3、近两年内有类似项目案例;
4、无因违法犯罪行为被有关机关调查或确认违法犯罪事实的。
欢迎符合以上条件的服务方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5年7月28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送至我局办公室(地点: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2号楼405;联系电话:25438303)。
特此公告。
附件:申请表
罗湖区公共就业促进中心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