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鹏创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设立备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和《深圳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规范》第五条规定,该公司符合设立条件,同意其设立。现就相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名称:深圳市鹏创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二、办学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东门社区合作金融大厦15C(13C);
三、备案证编号:344030362500049;
四、法定代表人:魏刚;
五、办学类型:养老护理员。
特此公告。
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