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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工作的通知》,深圳市财政局向我区下达了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52万元。
根据《深圳市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工作方案》(深乡村振兴字〔2022〕85号)要求,此项资金用于奖励吸纳外省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的在深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会组织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方面。
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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