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姿韵美容美发职业培训中心向我局申请终止办学备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和《深圳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规范》第八项规定,该中心符合终止办学条件,同意其终止办学。现就相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名称:深圳市罗湖区姿韵美容美发职业培训中心;
二、原办学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08号东佳大厦701A;
三、办学许可证号:344030319400018;
四、法定代表人:彭涛;
五、办学范围:礼仪、化妆师、美容师、美发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