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大美东方幻彩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向我局申请终止办学备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和《深圳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规范》8、8.3条规定,该中心符合终止办学条件,同意其终止办学。现就相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名称:深圳市罗湖区大美东方幻彩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二、原办学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新园路5号工人文化宫文艺楼2、3楼;
三、办学许可证号:4403032990002;
四、法定代表人:梅延明;
五、办学范围:职业技能类:美容师、美发师、化妆师、美甲师、形象设计。
特此公告。
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