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罗湖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做好2020-2023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来源: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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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3年度罗湖区各适岗培训、新型学徒制、岗前培训相关企业、机构、平台: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省人社厅、市人社局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部署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194号)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区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全面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和对象

  (一)排查范围:2019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以来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活动、鉴定评价机构及其开展的鉴定评价活动。

  (二)排查对象: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各类培训机构(包括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企业、行业协会学会等)以及使用的相关线上培训平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各类技能人才评价机构(包括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评价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

  二、排查内容

  (一)是否存在培训机构虚假骗取补贴资金的情形;

  (二)是否存在低效无效培训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评价机构滥发证书扰乱培训的问题;

  (四)是否存在主管部门侵占挪用补贴资金的问题;

  (五)是否存在超标准或范围发放培训补贴资金;

  (六)是否存在公职人员违规谋利、利益输送等违规违

  纪问题;

  (七)培训管理档案资料不全、缺乏相应视频或过程记录问题;

  (八)培训管理档案资料造假、伪造学员名册、虚列培训人数、虚造教学内容、编造上课记录、虚构考勤档案、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等问题。

  (九)利用线上培训平台开展的培训中培训时间安排不合理、连续学习时间过长、学习时间重叠等问题;是否存在以刷课方式开展虚假线上培训、篡改后台数据、线上学习记录造假等情形;

  (十)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违规合作办学,委托代培、备案代训、转包、分包培训项目问题;

  (十一)培训机构未按培训方案或计划组织教学擅自改变教学内容、压缩培训学时、实操实训流于形式等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自查。2020-2023年度各适岗培训、新型学徒制、岗前培训相关企业、机构、平台要全面梳理2019年以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各项目,对其中参与人员、补贴金额、学习课程、学习真实性、学习时长等台账进行再核查,主动查找发现问题,并主动汇报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二)实地检查。7月-12月间,罗湖区人力资源局将成立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将适时对2020-2023年度各适岗培训、新型学徒制、岗前培训相关企业、机构、平台开展的自查自纠工作,以及是否存在“排查内容”所述情况开展实地检查

  (三)问题整改。

  2020-2023年度各适岗培训、新型学徒制、岗前培训相关企业、机构、平台要就自查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剖析问题原因,制订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加强整改,着力解决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开展自查,积极配合检查,确保全面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顺利进行。对自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严肃及时做好整改和处置工作。

  (二)各单位要形成自查工作报告、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并于2023年8月25日前报送我局。其中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要结合实际进行动态更新,每月8日、23日前将最新整改情况报送我局。

  附件:1.XXX(单位)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2.XXX(单位)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工作自查问题清单

  3.XXX(单位)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工作整改台账

  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7月26日

  (联系人:李文军,电话:25438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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