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罗才职业培训中心向我局申请终止办学备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和《深圳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规范》8、8.3条规定,该中心符合终止办学条件,同意其终止办学。现就相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名称:深圳市罗湖区罗才职业培训中心;
二、原办学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国际商品交易大厦302房;
三、备案证号:344030340800048;
四、法定代表人:杨国辉;
五、办学范围:职业技能类: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电子商务员、计算机软件测试员。
特此公告。
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