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关于协办《2022年深圳技能大赛—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竞赛》采购需求公告

来源: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2-06-27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深圳技能大赛活动的通知》,罗湖区人力资源局拟对承办的2022年深圳技能大赛—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竞赛(市二类)活动相关服务进行采购,现将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并接受有意向的项目协办单位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协办2022年深圳技能大赛—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竞赛(市二类)工作。

  资金来源:区财政。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采购需求:

  (一)具有组建命题专家团队、裁判团队、技术保障团队等专家队伍的能力。其中,命题专家应由不少于5名与竞赛项目对口或相关专业的行业、企业、院校专家组成;聘请专家协助竞赛前期调研、竞赛文件评审、组织实施过程等竞赛总体赛务工作;

  (二)成立专家组制定竞赛实施方案和技术文件;

  (三)投标单位应在行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号召力和宣传发动能力,协助竞赛项目承办单位组织竞赛报名工作,并能发动不少于10家参赛单位参加竞赛项目,按时完成竞赛项目(具体以2022年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大赛活动的要求为准);

  (四)提供竞赛报名管理,安排专人指导参赛选手进行网上报名和资料审核等工作;

  (五)聘请具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或职称)且有丰富裁判经验的专家对选手进行初赛和决赛的赛前培训;

  (六)能够提供满足竞赛项目所要求的竞赛场地、竞赛设施、设备、耗材、工具等硬件资源;做好赛场布置、疫情防控等工作;

  (七)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检验竞赛设备,评估竞赛环境;

  (八)组织专家编制竞赛各阶段竞赛试题和评分标准;

  (九)视疫情防控情况及时调整应对,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

  (十)具有较强的组织实施、宣传推广和后勤保障能力,能组建不少于10人的办赛工作团队,安排专业裁判员及赛务员全程协助竞赛项目的赛务组织等相关工作;核实竞赛选手成绩,确保赛务组织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十一)提供初赛、决赛的保障服务及宣传工作;

  (十二)协助完成竞赛管理系统的申报、数据上传等服务工作;汇总获奖信息,赛后负责制作或办理获奖选手的荣誉证书、奖牌等。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协办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备案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协办单位近五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五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不存在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情形;

  (四)协办单位内部机构健全,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完备,能开具正规发票;

  (五)有一定的承办职业技能竞赛赛务组织和考务工作的经验,近五年来承办过国家、省、市、区等各级政府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

  (六)能聘请一定数量的符合要求的考评专家制定、评审竞赛技术标准文件;

  (七)具有较强的竞赛组织和后勤保障能力,并能提供录分员、后勤保障员等赛务工作人员。

  三、服务时间

  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

  四、采购预算

  15万元内,根据要求自行报价。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包括:

  1.投标人营业执照(或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备案证、民政部门出具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资料复印件(盖投标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投标单位公章);3.法人授权委托书(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不需提供本项资料);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不需提供本项资料);6.单位简介(主要介绍承接举办过哪些竞赛,以及专家和宣传发动的能力);7.竞赛赛务组织和考务工作方案以及报价表(盖投标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扫描后通过邮箱投标并将一式三份的盖章纸质版材料于2022年7月1日(星期五)18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我局将采取“条件公开、自愿申请、择优选定”的原则,确定协办单位。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业务楼211室。

  电子邮箱:lh_rzjnl@szlh.gov.cn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相关信息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地 址: 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

  联系方式:0755-25435802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755-25435802

  八、其他

  如我局未取得2022年深圳技能大赛—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竞赛(市二类)承办权,或协办单位在申请竞赛项目备案成功前出现不符合要求事项,则我局有权解除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一切协议,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