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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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人力资源机构对口帮扶乡村振兴劳务协作服务合作的公告

来源: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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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落实深圳市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2021年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工作要点>及系列专项工作计划的通知》(深对办字〔2021〕17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行动通知》(深人社函〔2019〕559号、区对口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罗湖区推进东西部协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罗工信函〔2021〕66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推进罗湖区对口帮扶广西百色市隆林、西林两县乡村振兴、劳务协作工作,认真落实我局与两县人社局签订的《人力资源服务及乡村振兴劳务协作协议书》,经与区派驻两县工作组沟通对接,结合两地的实际情况,我局拟与两县共同合作做好劳务协作,全面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开展就业帮扶工作。

  承担人力资源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合法注册从事人力资源机构、法人经济实体;

  2.有组织类型服务项目活动经历,以及举办的成功案例;

  3.自有符合深圳人力资源市场环境场地;

  4.无因违法犯罪行为被有关机关调查的。

  欢迎符合以上条件的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人力资源机构备案证、服务合作方案、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请有意向的机构于2022年1月10日前提供资质材料送至区公共就业促进中心人才服务部(地点: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业务楼306室;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25438304)。我们将采取“条件公开、自愿申请、择优选定”的原则,确定承办机构。

  特此公告。

  附件:委托申请表

  罗湖区公共就业促进中心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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