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深罗劳监通[2021]005-2号
欠薪单位名称: 深圳市食为先实业有限公司食为先酒家
住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宝华园3013号一、二、三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33078921Y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王殿明、王立华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经初步调查,你单位涉嫌存在拖欠50名员工2021年10月工资共264964元的违法行为。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们于2021年11月 30 日18时 00分前到我局 劳动监察大队 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3号统建楼1栋3楼劳动监察大队310室
联系人:王韶辉、卢昂 联系电话:25438386
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