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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安全巡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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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及时消解安全风险,提高辖区人力资源行业安全水平,给全区人力资源行业从业人员提供更加优质的安全生产服务保障,罗湖区人力资源局特与第三方专业安全咨询服务公司合作,为辖区人力资源行业提供专业安全技术咨询服务。

  作为安全咨询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局特委托“深圳市佳保安全股份有限公司”对辖区人力资源三类机构开展安全巡查。为规范巡查工作程序,保证巡检效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第三方公司安全巡查工作将遵循“四不两直”的工作要求,不会提前通知被检单位,请各单位始终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做好迎检准备;

  2.第三方巡检工作人员配发有加盖我局公章的巡检工作证,巡检人员凭工作证开展检查,工作证样式详见附件

  3.巡检人员开展安全检查时应主动出示工作证,受检单位有权对工作证进行检查,确保工作证样式无误、有人力资源局公章、尚在有效期内。若巡检人员无法提供工作证或工作证真实性、有效性存疑的,受检单位应及时联系我局核实巡检人员身份,并有权拒绝本次检查;

  4.无正当理由,受检单位不得拒绝、阻挠持有工作证的巡检人员对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否则将被视为不配合人力资源局正当监管工作,我局将会视情况采取约谈负责人、行业内通报批评乃至进行相关行政处罚等惩戒措施;

  5.巡检人员在检查完成后,应向受检单位下发书面检查记录,受检单位应及时、主动对巡检人员查出的隐患问题进行整改,并在要求时限前将整改情况通过指定渠道反馈给相关工作人员,使检查工作形成闭环,切实保证巡检工作取得实效;

  6.巡检人员持巡检工作证,仅有权对人力资源局监管范围内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监督检查工作,各单位若发现巡检人员有越线、越权行为,可收集相关证据后向我局进行反馈,共同维护巡检工作的良性开展。

  附件:罗湖区人力资源局巡检人员工作证

  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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