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劳动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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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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