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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月领取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在2020年3月-2020年6月的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价格临时补贴。(二)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即:990元/月);缴费不满1年的,不超过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即:297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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