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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办理入户审核是否一定需要“准予迁入证明”?

来源:人力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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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是应届毕业生,原户口在广东河源,现要将户口迁入深圳。我已经拿到了报到证 和人社局的接收函,现在只是缺《户口迁移证》就可以报到了。深圳方面说,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报到证和接收函,就可以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了。但是河源派出所 那边说需要深圳派出所开具的迁入证明才能迁出。但是我问了户政科,也打电话到迁入地派出所,都说不能开具准迁证。现在我该到底怎么做啊?

答:可提供当地政策依据或户籍地派出所的不给予开《迁移证》书面证明,核验后给予签发《准迁证》。如有疑问,可上网将《关于重申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技校)学生办理户口若干问题的通知》(广公(治)字[2004]265号)下载后给户籍地派出所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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