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和《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我局按程序开展罗湖区2026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有关工作。经区教育局复核后,287人符合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公告。
认定通过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预计在2026年8月上旬开始发放,届时将以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请耐心等待,具体领取方式如下。
一、邮寄方式领取
申请人在认定报名期间选择邮寄方式领取教师资格证及认定申请表的,我局将统一使用EMS方式邮寄至指定地址,邮寄使用到付形式,请申请人留意短信通知并耐心等待。
二、自取方式领取
申请人在认定报名期间选择自取方式的,请申请人在收到领取短信通知后,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受理回执按以下指引完成证书及认定申请表的领取。
(一)领取时间:收到短信通知之日至2026年9月30日(不含节假日),早上9:30-11:30,下午14:30-17:30。
(二)领取地址:罗湖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发证窗口(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经二路48号)。
(三)注意事项:1.代领要求:受理回执,委托人、受托人签名和加盖手印的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内容需准确填写,模板详见附件2);2.教师资格证书由本人持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切勿自行拆封,由申请人交本人档案管理机构归档。
三、特殊人员领取
(一)认定报名期间为应届毕业生的申请人,请在取得毕业证书后,本人凭受理回执、身份证、系统补充学历完成的截图至罗湖区教育局1112室领取证书。该类人员在领取证书前,务必先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按照操作指引完成学历信息的补充登记,并在领取现场向工作人员说明已在系统完成学历补充。此类人员若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的,不予发放教师资格证。
(二)认定报名期间为孕妇的申请人,本人提供受理回执、身份证及认定时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补充体检合格材料至罗湖区教育局1112室领取证书;
(三)认定申请人为港澳台户籍的,请申请人按认定公告要求取得相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证明后,携带无犯罪记录证明、受理回执、身份证至罗湖区教育局1112室领取证书。
(四)注意事项:1.代领要求:受理回执,委托人、受托人签名和加盖手印的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内容需准确填写,模板详见附件2);2.教师资格证书由本人持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切勿自行拆封,由申请人交本人档案管理机构归档。
四、高中或中职类证书领取
高中或中职类教师资格证及认定申请表由深圳市教育局统一发放,请留意深圳市教育局官网(http://szeb.sz.gov.cn/)公告信息。
如有疑问,可拨打罗湖区教师资格工作咨询服务电话:0755—22185677。
附件:1.罗湖区教育局2026年上半年第二阶段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
2.委托书模板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