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为加快直达资金支付进度,及时向特困生发放补助,对于上学期发放过补助,本学期仍然正常在校就读的困难家庭学生,作为本学期第一批发放对象。请各学校按照上学期已发放的特困生资助名单(如需核实名单,可联系基础教育科),删除已毕业学生(六年级、初三、高三)和已转学、休学等不在校的,并仔细核对相关收款人姓名、开户行、银行账号、联系电话等信息,将核对整理后的发放名单,填报相应的《罗湖区2024年秋季学期困难家庭学生国家资助发放表》,于9月23日(周一)前公文上报基础教育科(发送Excel表和PDF版)。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