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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关于开展2023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罗湖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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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实施细则》(粤教基〔2020〕29号)《深圳市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深府办函〔2023〕21号)要求,依据有关标准对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类别与程度、身体状况、接受教育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等情况进行科学全面的评估,实施残疾儿童少年分类安置,确保每一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接受适合的教育,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罗湖区2023年需报名申请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及转学插班学位的罗湖区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二、评估时间

  2023年5月21日

  三、评估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星园学校(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路94号)

  四、评估程序

  (一)评估预约

  家长或监护人于5月18日前填写入学评估申请表(详见附件),并发送到电子邮箱1226927836@qq.com。预约咨询电话:25575712。

  (二)资格审核

  请家长或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2023年5月21日(具体评估时间按电话/短信通知为准)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料审核。

  (三)适学能力评估

  请家长携带参加评估儿童少年,于2023年5月21日来到指定地点,提前半小时签到,无故不来或迟到半小时以上,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评估机会。

  (四)反馈评估意见

  将于2023年5月23日前通过电话形式反馈评估安置意见。

  五、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明

  儿童出生证、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户口簿、二代身份证。

  (二)深圳市残疾人证

  (三)医院诊断证明

  学位申请人需持有市级医院出具的相关鉴定证明,医院检查评估资料以近二年内为准;

  (四)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红底)。

  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请家长按要求带好材料按时到现场核查资料并评估。

  六、温馨提示

  (一)在申请评估期间,请家长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请随时关注评估电话/短信通知,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区教育局和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

  (二)请带齐相关材料,且保持各项证明材料处于有效状态。监护人须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三)评估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星园学校(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路94号),联系电话:25575712。请绿色出行。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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