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具备与培训项目和规模相匹配 的、符合安全条件的、专用的固定场所(含办公用房、教学培训 用房和其他必备场地)。培训场所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培训场所必须符合国 家和省关于消防、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要求;不得选用居民住宅、地下室、架空层、工业厂房、违章建筑、临时建筑等不适宜 于科技培训或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应当避开影响学生身心 健康和可能危及学生人身安全的场所,远离危险化学品仓库等建筑。
以自有场所举办的,应提供办学场所的产权证明材料;租用 场地的,应提供场地的产权证明材料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协议)》,租赁期 一 般不少于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