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放对象
在罗湖区各类幼儿园任职的非在编保教人员,包括教师、保健人员和保育员。
二、发放条件
享受从教津贴及学历奖励对象为现正在我区幼儿园工作,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保教人员:
(一)在深圳市幼儿园连续任教1年以上,并在现幼儿园连续任职满1个学期以上,自申请之日起上一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二)教师应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卫生保健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参加儿童医疗保健专业培训,且取得培训合格证明;保育员应取得岗位培训证;
(三)参加社会保险;
(四)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无责任事故;
(五)无违法违纪及违反《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行为。
连续从教时间计算至市教育局制定的中小学校历学期结束时间。学期结束前离职的或受过教育行政部门处分的不予发放。
三、提交资料
符合享受长期从教津贴及学历奖励条件的保教人员应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从业资格证(含教师资格证、执业证书或培训证)、社保清单、劳动合同、申报表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