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
×

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有哪些基本要求?

来源: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8-08-16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
  

  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的基本依据是执行就近入学、免试入学、积分入学政策,具体要求是:

  (一)坚持就近入学和免试入学。按就近入学的原则,为每所学校划定片区范围,单校划片学校按各校划定的地段范围招生;多校划片的大学区按大学区范围招生。任何学校不得通过考试、面试、竞赛选择学生。招生学校不得擅自跨片区招生,不得擅自接收学生跨片择校就读。民办学校招生范围为罗湖区居住生源。

  (二)实行积分入学,采取“类别+积分,类别优先,后取积分”招生方法,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录取。在按照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住房性质划分学位申请类别的基础上再按申请儿童(或监护人)的户籍、居住、社会保险时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计生等状况计算积分及加分。录取时,将视全区学位总数划定最低入学控制类别/积分线,按照申请儿童的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由招生系统自动录取。同类别如果不能全部录取,则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积分只在同一类别的申请人之间比较,不同申请类别不比较积分。

  (三)坚持公平公开原则,实行“阳光招生”。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在招生工作开始前公示招生政策和招生条件、招生计划、招生地段、招生程序和办法、咨询投诉电话;招生过程中向家长公开招生进程、申请人的类别积分和免费资格审核状况;招生结束时公示录取结果和新生名单。保证招生过程公开透明、招生结果公平、公正。

知识图谱

相关信息和服务

当前展示专题专栏信息类别内容 返回

点击标签名称查看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