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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支持金融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金监规〔2022〕2号)第(十六)项,在深圳注册设立的金融企业一级分支机构,首次购置本部自用办公用房(含本部配套经营用房)的,按购房房价的3%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获得补贴的办公用房5年内不得对外租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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