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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销售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职责是什么?是否需要考上岗证?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6-04-15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办法》 第十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确保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有效实施。 第十一条 主要负责人对企业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组织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分工,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按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和整改落实情况。 第十二条 食品安全总监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组织拟定涵盖企业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符合企业生产经营特点,涵盖各项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人员、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和记录要求等,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确保各相关场所实施的管理制度均为现行有效版本。 第十三条 食品安全员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具体工作,在主要负责人或食品安全总监指导下,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制度执行、档案资料整理、日管控制度实施以及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等工作。 企业应通过任命书、聘书或印发文件等形式明确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岗位和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