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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来源:罗湖区桂园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6-03-11
  根据2025年最新国家标准,生活垃圾分类主要采用“四分法”,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或称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清洁干燥的废纸(如报纸、纸箱)、废塑料(如饮料瓶、塑料盆)、废金属(如易拉罐、金属工具)、废玻璃(如玻璃瓶、玻璃杯)以及废织物(如衣物、床上用品)等,投放时需保持物品清洁干燥并清空内容物。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可能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特别是纽扣电池、充电电池)、废含汞荧光灯管、过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桶、废水银温度计以及杀虫剂罐等,投放时应保证器物完整、避免泄漏。厨余垃圾(易腐垃圾)是指易腐烂、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菜帮菜叶、剩菜剩饭、瓜果皮壳、鱼刺鱼骨、蛋壳、茶叶渣、过期食品及花卉绿植等,投放前需沥干水分并去除塑料袋等外包装,但需注意大骨头、榴莲壳、粽子叶等因质地坚硬难降解属于其他垃圾。其他垃圾是指除上述三类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主要包括被污染的纸巾、纸尿裤、烟蒂、破损陶瓷碗碟、脏塑料袋、一次性餐具、宠物粪便以及大骨头、坚果壳等,这类垃圾需沥干水分后投放至灰色垃圾桶。此外,普通干电池(如5号、7号碱性电池)因已实现无汞化,通常作为其他垃圾处理,而废旧家具、家电等大件垃圾及建筑垃圾需在指定地点单独堆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