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APEC商务旅行卡简介
APEC商务旅行卡(以下简称旅行卡)是亚太经合组织为促进亚太地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所作的一项多边签证便利政策。持卡者可凭旅行卡及背面注明的对应有效护照,享有签证和通关两大便利,5年内多次出入获批经济体,最多可前往16个APEC经济体,各经济体允许最长停留期为60天或90天不等。当前,中国公民持卡可前往的16个经济体包括: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文莱、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澳大利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智利、秘鲁、墨西哥和俄罗斯。
外交部领事司是APEC商务旅行卡的审批机关,深圳市外办负责深圳市范围内初审工作。深圳市外办初审合格后将申请材料报外交部领事司审核,领事司审核合格并获其他经济体批准后为申请人颁卡。
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主体是我市企业或律师事务所。申请人须与申办主体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或为关键关联人员(如核心股东、原岗返聘人员等),均须经认定。
二、申办条件
(一)申办主体资质量化标准
1、员工人数(人)。一般情况下不少于10人。
2、与APEC经济体业务往来证明。包含:与APEC经济体业务往来金额原则上≥30万元人民币;若暂无实际业务往来,可提交项目计划书、申请人过去一年曾获发的相关经济体商务类签证,或企业参加国内、海外展览的证明作为业务往来证明。
3、上年度纳税情况。要求年度纳税额1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依法完成纳税。
(二)申办人员资格量化标准
1、所属企业通过旅行卡申办资质备案的须前往经济体开展商务活动的中国籍正式工作人员;
2、在所属企业连续工作六个月及以上;
3、无刑事犯罪记录者;
4、一般无被经济体拒签记录者。有拒签记录的应说明情况,酌情受理。
三、申办流程
(一)企业备案
按照外交部的指导意见,深圳市外办对申办企业实行"先建档、后申请"和"一次建档、长期有效、定期复审",建立企业备案制度。深圳市外办将定期对企业资质进行复审(一般为1年),企业如涉及法人变更、企业经营变化等重大情况应及时在业务系统申报。针对规模大、信誉好的优质外向型企业建立"白名单"制度,简化备案手续。
企业备案所需申报材料如下:
1.在线如实填写申办企业信息;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企业公章);
3.申办企业工商登记信息(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表、股东信息表、成员信息表,加盖企业公章)
4.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情况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企业公章);
5.与APEC经济体业务往来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海关报关单、协议合同、参展情况等)。
6.《APEC商务旅行卡管理办法》(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备案签署人、人事部门主管、专办员三方签名);
7.《APEC卡申办单位备案签署表》(由申办单位法人或总经理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企业可通过"深圳·智慧外事"平台进行线上备案申请,材料齐全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二)提交申请人材料
申请人通过"深圳·智慧外事"平台进行线上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表》1份;
2.申请人护照(建议有效期不少于2年)复印件1份(验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申请人社保在申办企业异地子公司缴纳的情况,由申办企业提供相关本企业与异地子公司的工商关系证明、异地子公司社保缴纳清单;
5.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6.申请人近3个月内护照白底照片(大一寸)1张。
深圳市外办7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申办主体完成缴费后上报领事司。
系统网址:http://202.96.164.150:9393/apply/
四、办理时限及咨询电话
企业备案在深圳市外办的初审时限为7个工作日;已备案企业提交个人旅行卡申请在深圳市外办的初审时限为7个工作日;外交部领事司审核及申办各经济体签证大约3-6个月;APEC卡制作以实际时间为准。咨询电话:0755-88125984。
有关申办指南可登录“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官方网站-外事服务-深圳市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初审)页面,有关表格请在"深圳·智慧外事"系统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