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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6 7718—2011)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委托生产的食品,其包装上应当标注委托方的名称、地址和受托方的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内容。2.外包装上可以同时标注多个受托方生产企业信息,但不同受托企业生产的产品能够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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