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优化人才创新发展生态环境,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罗湖区大力引进软件与信息服务、现代时尚、大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细分领域的,具有较强创新发展潜能的港澳科技创新创业团队项目,按“冷启动”模式提供创新支持和服务保障。
一、支持事项
获得香港特区政府、澳门特区政府或深圳市政府相关部门扶持的港澳创新创业团队项目,2023年1月1日起创办的企业在罗湖区实际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获10万元人民币创业扶持以及连续3年(每年最高15万人民币)的办公场地全额租金扶持,同时可推荐2名港澳籍核心成员分别配发“悦享卡”“畅享卡”。
二、申请条件
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企业在罗湖区实际经营6个月以上,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至少1名港澳创业人员在申报企业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2.实际缴纳场租满6个月,且签订2年(含)以上租赁合同。
3.企业租赁场地用于经营(租赁地址与注册登记地一致),相关场地非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自有物业。
(二)申报企业的最大股东为获得如下资助之一的企业法人,且持申报企业股份超过50%:
1.获得香港特区政府、澳门特区政府部门、法定机构、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的专上教育机构等单位资助。
2.获得深圳市政府部门港澳创新创业团队资助。
(三)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有以下情形之一:
1.被列入深圳市公共信用平台(www.szcredit.org.cn)失信惩戒主体名单。
2.主要财产因债务纠纷已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