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关于《罗湖区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举措》的问答解读

来源:罗湖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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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从源头上加强管理,理清权责,优化流程,改进方式方法,破解涉企多头重复低效检查问题,杜绝运动式、变相、任性检查,确保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2.哪些组织可以作为行政检查主体?

  答:行政检查主体包括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依法接受委托实施行政检查的组织。严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中介机构实施行政检查。

  3.如何理解行政检查人员的资格要求?

  答:实施行政检查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行政执法证件,严禁未取得执法证件的执法辅助人员、网格员、临时工等人员实施行政检查。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必须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严禁以其他证件代替。

  4.在遏制乱检查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答:行政执法部门要依职权全面梳理本部门涉企行政检查事项,编制包括检查依据、实施主体、检查内容及方式、检查项目等要素的行政检查清单,并及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同时,对行政检查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完善。

  5.如何减少入企检查频次?

  答:首先,对于能用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监管、大数据筛查等途径实现有效监管的事项,列为“无扰检查”,一般不入企实地检查。其次,检查事项属跨部门综合监管或同一执法主体同期对同一企业多项检查,以及不同执法主体检查内容可合并的,要推行联合式检查。此外,按企业信用状况分级监管,信用优的“白名单”企业适度降低检查频次,失信违法企业则适当提高检查频率。

  6.实施涉企行政检查有哪些程序要求?

  答:实施现场检查前,应制定具体可操作的检查方案并报本机关负责人批准,情况紧急的要在检查启动后3个工作日内补办批准手续。检查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向本部门法制机构报备,执法人员要主动出示证件,说明检查事项和依据。

  7.什么是“扫码入企”?

  答:深圳市司法局开发建设了行政执法监督码系统,该系统是连接监督主体、执法主体、商事主体,实现执法全过程实时可感可溯的智能监督系统。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入企检查时,要出具行政检查通知书,并主动扫描企业“深圳市行政执法监督码”或“营业执照二维码”,登记相关检查依据等信息。企业可通过该系统对当次行政检查工作进行评价或提出意见建议。

  8.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具体是指什么?

  答:涉企行政检查以属地管辖为原则,严禁违规异地检查。涉企行政检查要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实地检查中要一次性告知合规标准,涉及行政处罚的要依法处理。

  9.在加强涉企行政检查监督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答:一是推行“一案一卡”制度,向检查对象发放“行政执法监督联系卡”。二是发挥社会力量监督作用,建立监督联系点,开展满意度测评,推行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三是强化数字技术赋能,加快信息系统应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进实时预警监督。

  10.为规范压实各方责任,有关方面将开展哪些工作?

  答:健全行政执法督察建议书、决定书工作机制,对未按规定实施检查等行为,区司法局要依据相关规定制发督察建议书、决定书。同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尽职免予问责机制,将行政检查纳入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内容,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犯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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