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停止高空、露天作业,做好人员疏散,落实防御措施。
2.组织开展抗台风安全检查,做好检查加固工作。对建筑工地内的工棚、脚手架、井架等设施和塔吊、龙门吊、升降机等机械、电器设备等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在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志。
(1)脚手架:停止所有高空施工作业,如排查隐患所需的,应采取合理、可靠的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拆除脚手架上方无关的构件、设施、宣传标语;视情况最少应将顶部4步架的密目式安全网全部拆除,减小脚手架的挡风系数,在台风过后再进行恢复;脚手架基础加强牢固措施、增加连墙点可靠连接、上部自由端不大于2步架,进行斜拉加固,保障脚手架安全。
(2)临时设施:对办公区、施工作业区、工人宿舍区、出入通道、仓库等临时设施做好修缮加固工作,采用钢丝绳斜拉固定;材料库房和露天材料堆场的材料要摆放整齐,易损物件应放入库房保管,用铁丝捆牢。
(3)机械设备及用电:停止塔式起重机一切吊装作业,将吊钩升至最高处,小车收至根部,切断电源;严禁对前后壁进行固定,确保自由旋转,回转范围内不得有障碍;轨道式塔机应用轨钳等装置将塔机固定在轨道上,对动臂式塔吊,应将起重臂放下与塔身固定;拆除塔身上的标牌、横幅等易坠物件;立即停用高处吊篮,并将吊篮平台降到地面,做好加固措施并断电;施工升降机吊笼应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拨到零位,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闭锁吊笼门和围护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必须全部切断,电箱箱门关闭上锁,将电箱移至背风处或进行加固处理。
3.蓝色警示生效期间,每3小时向区建住中心报送工地排查及隐患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