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本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6个月,且申请前6个月已连续缴存(允许补缴),可申请将在异地公积金中心(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深圳公积金中心。职工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城市:深圳)、i深圳APP和支付宝-市民中心(城市:深圳)等深圳公积金中心自助服务平台登录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申请办理异地转移业务。
温馨提示:异地资金转入后,与申请信息匹配一致的将自动入账。如匹配不一致,经深圳公积金中心与异地公积金中心协商处理后匹配一致的,职工可自行在线确认入账。
相关政策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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