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什么是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答:该专项资金是经区政府批准,由区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全区经济发展的专项资金。
2、问:企业和个人如何申请专项资金?
答:可自行登录罗湖政府在线(http://www.szlh.gov.cn/)或罗湖企业服务平台(https://lhqf.szlh.org.cn/)进行申报。
3、问:申请专项资金需要提交哪些核心材料?
答: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审计报告、财务报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依申请提交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租赁合同、装修合同、产业监管协议等特定材料。
4、问:哪些情形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请专项资金?
答:包括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重大财产被法院保全可能冻结资金,或其他不适宜拨付的情形。
5、问:专项资金的审核与批准程序是怎样的?
答:分为简易程序(适用于 50 万元以下项目)和联席会议审批程序(适用于 50 万元及以上项目)。简易程序为产业主管部门初审、办公室复核、分管区领导签批、公示后拨款;联席会议审批程序为初审、分管区领导审核、办公室复核、联席会议审议、公示后拨款审核通过的项目需公示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6、问: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是什么?
答:实行预算管理、专款专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总额控制,年度资金用完后顺延至下一年度。
7、问:如何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答:产业主管部门每年跟踪管理并绩效评价,形成报告报办公室;区纪委监委、审计局依法监督审计。
8、问: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公示期是多久?
答:面向社会公示的期限不少于3个工作日,有异议的需在规定时间内调查核实。
9、问:企业和个人在同一年度内可就同类项目申请几次扶持?
答: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同一项目当年有扶持规模上限的,拨付金额不超过上限。
10、问:对专项资金审核结果有异议时,申诉流程如何操作?
答:企业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产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诉,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产业主管部门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确需调整的,重新履行审核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