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民互动 > 问答知识库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 (四)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建议向公证处办理离婚补充协议公证以进一步完善离婚协议的内容。
附件:
相关稿件:
当前展示专题专栏信息类别内容 ↩返回
点击标签名称查看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