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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本区户籍老年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以家庭名义申请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资助:
(1)年满60周岁及以上纳入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
(2)年满60周岁及以上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老年人;
(3)年满60周岁至69周岁经全市统一的老年人能力等级评估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的老年人;
(4)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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