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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离婚,在离婚协议中未约定的财产能否重新约定?已经约定的财产在后期能否更改约定并公证?

来源:罗湖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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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符合法律规定,在双方自愿,非恶意逃避债务的前提下,在离婚协议中未约定的财产,离婚双方是可以签署补充协议来重新约定的。在离婚协议中已经约定的财产,如果离婚双方已经根据离婚协议履行完毕(比如房产已经变更登记、补偿款已经实际支付),一般就不能再更改了;如果还没有实际履行,离婚双方可以签订一个补充协议并且公证,重新约定财产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