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申请人携带以下材料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提出申请:
1、优抚对象临时医疗补助申请表。(一式三份)
2、优抚对象身份证明,如优待证、残疾军人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验原件交复印件)
3、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4、公立医院出具的诊断书、病历、出院小结、医嘱等医疗证明,非首次申请对象也需提供医疗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5、公立医院出具的正规医疗票据原件。提供药房票据的申请人需同时提供与所购药品相对应的公立医院医嘱。
6、承诺书。
7、医疗票据自费金额核算表。